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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7
各党支部:
现将区直机关党工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宁直党发〔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特别要准确把握并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职权职责、基本要求,以及党课的时间、内容和基本要求,及时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载“三会一课”有关情况。
机关党委将把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星级组织评定、文明处室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督促检查,每年进行公示。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党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防止党内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准确把握“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原则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简称“三会一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必要措施。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又称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党员大会在党支部中享有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日常工作。
1. 支部大会的职权
(1)定期听取、审议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认真讨论本单位中心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3)选举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支部书记以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4)讨论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包括:讨论并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并决定党员退党、除名和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5)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负责落实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党员的教育管理等。
(6)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2. 开好支部大会的基本要求
(1)按时召开支部大会。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时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
(2)支部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会前,应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3)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应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因故不能到会要履行请假手续,缺席不能超过全年支部大会次数的一半。
(4)支部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其他委员主持。
(5)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7)支部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员在7人以上的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全体支部党员负责,同时,也向上级组织负责,接受上级组织领导。
1.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
(2)讨论制定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保证监督中心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
(4)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6)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 开好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要求
(1)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行集体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3)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也可召开扩大会议,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听取意见。
(4)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或一名委员召集并主持。
(5)由支部书记或者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6)会议期间,主持人要向与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介绍有关情况,提出有关要求;会议要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7)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分工认真实施会议决议,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8)做好会议记录,通报会议情况。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1.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党支部决议,研究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落实支部分配的任务;
(2)听取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党员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
(3)突出政治功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
(4)讨论自身建设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等。研究讨论的结果是建议性质的,不具有决定性。
2. 开好党小组会的基本要求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年初,应当根据党支部工作安排,做好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2)每一次党小组会前,党小组长都应当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并将议题事先通知本小组的全体党员。
(3)党小组会上,党小组长应当围绕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讨论,形成共识。每一名党员都应当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深入研究问题。同时,注意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
(4)每次党小组会结束前,党小组长都应进行归纳,作出小结,确定需要落实的具体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5)党小组长应当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记录本一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
(四)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有效方法,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要体现坚持突出党性、理论联系实际、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按期开展和与实际需求相统一的原则。
1. 党课时间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按实际需求予以安排。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一次党课,可邀请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讲授党课,党课讲授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外请授课者须进行必要的身份审查。提倡开展普通党员讲党课活动。
2. 党课内容
党课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要符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突出党性教育。党课教育的具体内容,应当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机关党员的实际,针对党员关心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统筹安排。
3. 上好党课的基本要求
(1)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
(2)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听党课。
(3)要围绕党课主题,组织党员讨论交流,把党课讲授引向深入。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认真负责,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坚持开展,注重质量,抓好抓实,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机关党委要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公示,并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载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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