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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5
各融资担保机构:
近两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隐性风险逐渐暴露,融资担保代偿等风险继续上升,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压力明显增大。现就落实依法合规经营要求,加强融资担保机构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切实防范融资担保风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坚持把风险防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融资担保代偿余额已连续三年持续上升,今年三季度行业统计数据显示,行业代偿余额仍在继续上升。各融资担保机构要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趋势研判、建立重点风险台账、进行定期监测,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二、进一步加强保前调查、保中审查、保后检查制度的落实。各融资担保机构要通过保前调查进一步加强对申请人的经营情况、资信情况、财务情况等方面的调查分析,对于不符合受保条件和要求的申请要果断拒绝,在事前将风险拒之门外;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客户要进一步加强保中审查,实行业务调查与风险审查分离,逐级审查审批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岗位职责按流程逐级进行审查审批,防止一言堂和走过程,精准筛选优质客户,合理确定担保额度;在保后要合理设定检查频率,对受保客户的经营情况、清息情况、财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风险处置;对代偿业务,要千方百计进行盘活、清收,降低风险,增强流动性。
三、进一步加强合规经营和内控管理。各融资担保机构要全面落实依法合规经营、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的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和意识,切实加强内控合规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着力构建内部控制、合规文化、问责机制等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
四、突出主业,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服务力度。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发挥融资担保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关键环节和重要手段的作用,以融资担保为主业,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服务力度。有条件的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将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户数、规模等纳入经营考核指标,积极争取有关奖励、补助和风险补偿。
五、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费率。各融资担保机构要结合当前经济运行的困难,确定适当的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进行减费让利。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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